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基本信息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工作制度、办法并监督落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组织开展全区公安工作。
2、严密掌握全区敌情、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情况,做好预测、分析和防范、打击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信息和建议。
3、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的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承办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侦察、预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反恐演练、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5、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负责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案件;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6、依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
7、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全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科学技术应用工作;承担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承担机要通信和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中心:1、负责分局机关值班和报警监督电话值机,受理各类报警、紧急求助和监督投诉,及时准确下达出警、处警指令;2、负责协助领导指挥协调处置紧急警务活动、重大突发案(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3、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并对各接处警单位的接处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4、负责制订和完善各类处置紧急警务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组织、指导各警种制订预案和合成演练;5、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上报工作,迅速准确传达和执行领导批示精神;6、负责收集掌握本地及周边地区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动态,并提出对策、建议;7、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推动城市应急机制建设;8、负责机要、通讯管理工作,保障公安密码安全和密码通信的畅通;9、负责对全局公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上报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10、负责公文处理和印章、信函的使用管理工作;11、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并承办或协办本局和上级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12、负责公安统计、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 ( 负责人:牛永清; 联系电话:0914-2323678)
(二)政工监督室:1、协助分局党委做好党务工作;2、协助分局党委对全体民警进行考察、考核、推荐、调配、任免等人事管理工作;3、负责全局民警政治思想教育、训练培训等工作,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做好民警心理健康工作;4、负责全局机构编制、工资、警衔、民警考勤、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5、负责全局的评优树模、立功授奖、抚恤优待等工作;5、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6、负责全局公安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7、负责全局共青团、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8、负责重大警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9、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博; 联系电话:0914-2383182)
(三)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1、负责对全局各单位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2、按规定权限对全局各单位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3、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4、受理民警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及人民群众对全局各级单位党员、民警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等工作;5、负责对全局党员、民警党纪、政纪教育工作;6、指导、协调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7、承办分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吴明华 联系电话:0914-2312729、2385219)
(四)警务保障室:1、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负责装备警务保障工作;3、负责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 负责人:陈军 ; 联系电话:0914-2386151 )
(五)法制大队:1、负责全局法制、信访工作,部署、检查、总结各项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2、对各单位呈报的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撤销案件以及解除、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进行把关,确保案件质量,从源头避免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3、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专案调查、专项检查、个案监督、信访案件评查、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以及执法质量监督工作;4、负责对全局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指导,对案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5、定期组织开展法制业务培训;6、收集、掌握全局执法情况,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问题,开展调研工作,对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7、协助、指导基层执法单位受理信访事项,督促做好案件化解、群众稳控工作;8、积极协调与上级各业务部门的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法制、信访工作。 ( 负责人:李文敏 联系电话:0914-2383259)
(六)刑事侦查大队:1、负责刑事犯罪的防范、打击工作;2、负责文物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3、负责逃犯的抓捕工作;4、负责情报资料收集、阵地控制等刑侦基础工作;5、负责协调跨区刑侦业务的处理工作;6、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 负责人:李永康; 联系电话:0914-2313566 )
(七)治安管理大队:1、负责民用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等的治安管理工作;2、负责户政工作;3、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4、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负责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经济文化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6、依法整治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7、负责指导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工作;8、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治安防控等工作;9、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人:赵华文; 联系电话:0914-2383220)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的86种罪名的经济犯罪案件;2、服务经济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针对不同时期的经济犯罪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3、发挥参谋作用,坚持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社会经济犯罪动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还要广泛宣传打击经济犯罪的重大意义及典型案例,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觉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 负责人:刘佳; 联系电话:0914-2312173 )
(九)网监大队:1、负责组织实施互联网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本地网站和网吧;2、负责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掌握、分析、报告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及时发现处置不良有害信息;3、开展涉警舆情导控;4、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络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5、完成分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人:李迎迎; 联系电话:0914-2335236)
(十)巡特警大队:1、 担负的巡逻执勤任务,负责维护市区的治安秩序;2、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行为;3、 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4、 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5、 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6、 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7、 接受公民报警,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8、 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9、 巡逻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10、 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袁亚龙; 联系电话:0914-2312188 )
(十一)禁毒大队:1、负责掌握、分析、研判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2、组织、指导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及管理、监督易涉毒场所;3、组织、指导全区禁毒刑事执法,禁吸禁种,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管理,禁毒信息化建设等工作;4、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病残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收戒收押、戒毒康复、毒品预防教育等工作。5、负责、组织易涉毒场所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等工作。(负责人:任云 联系电话:0914-2323635)
(十二)森林警察大队(含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1、负责涉森林资源类犯罪活动刑事打击工作;2、负责涉森林火灾类犯罪活动刑事打击工作;3、负责涉生态环保类犯罪活动刑事打击工作;4、负责涉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活动刑事打击工作;5、负责涉危害药品安全类犯罪活动刑事打击工作。(负责人:李娜;联系电话0914-2983382)
(十三)看守所:1、负责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抓好监所防范和安全;2、负责对监所内在押人员的教育、管制和监控;3、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4、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5、抓好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推进监所文明化管理;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人:牛小军 联系电话:0914-2312752)
(十四)拘留所:1、负责对案件当事人行政拘留以及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人员的执行关押;2、负责对所内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3、管理拘留人员的生活和卫生;4、掌握被拘留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5、抓好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推进监所文明化管理。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孙建栋 联系电话:0914-2311441 )
三、联系方式
责 任 人:周军平
办公地址:商洛市江滨大道东段14号
办公电话:0914—2323678
警务公开邮箱:slszga110@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概况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