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基本信息概况
一、机构领导
局长:雷关博,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财务股。
副局长:吕晓燕,主管党务、政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等各类创建,协助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党政办、综合股、环评宣教股。
副局长:严康锋,主管污染源控制、秦岭生态保护、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环境监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污防股、生态股、监测站、农环办。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大队长:辛建英,主管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应急、法治建设、环保督察、二龙山水源地管理及保护等工作。分管执法大队、法制股、整改办、二龙山水源地管理站及限行站。
商州区环境监测站站长:谢高计,主持监测站全面工作,协助辛建英同志做好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工作。
单位地址:商州区朝阳路东店子社区725号
联系电话:0914-231339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单位职能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为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和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二)负责全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内损害赔偿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区域、流域和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全区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制。
(四)负责全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编制水功能区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负责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六)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核与辐射安全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实施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和要求,对辖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
(十)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区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关环境卫生、日常考勤、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城周绿化造林、内部消防安全、汛期值班安排工作;牵头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和涉及局机关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负责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及培训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俊,联系电话:0914-2313395)
(二)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劳资、财务、内部审计、干部职工医保、养老、个税和住房公积金、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锁,联系电话:0914-2318227)
(三)综合股
负责工会、妇联、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创卫和环境综合整治等综合性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海琴,联系电话:0914-2393856)
(四)污防股
负责拟定大气、水、噪声、重金属、光、恶臭、机动车污染等有关污染防治规划、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考核;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防治管理、危险废物的转移和监督管理;负责核与电磁辐射、放射源管理工作;负责确定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减排、排污许可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各类污染防治项目策划、申报、资金管理,监督指导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负责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丹江和黄河流域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妍瑜,联系电话:0914-2393856)
(五)环评宣教股
负责规划、政策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实施工作,指导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后评价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保网站管理、环境信息收集、环境专题宣传片制作、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负责环保公益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绿色文明创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公共信息平台等信息报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哲,联系电话:0914-2393856)
(六)生态股
负责编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负责自然保护地、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相关生态功能区监管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红线划定与应用;负责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矿山开采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锁,联系电话:0914-2338819)
(七)法制股
负责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及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审查及协调法律顾问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指导和监督环境执法工作;承担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环保工作重大政策机制的调研和改革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席铂,联系电话:0914-2313395)
(八)农环办
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申报、实施、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顺良,联系电话:0914-2321294)
(九)整改办
牵头负责中省环保督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秦岭图斑反馈、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各类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不定期开展督查,通过督查、交办、督办、通报、曝光、约谈、移送等方式,推进问题整改,督促相关部门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确保各类问题按期整改销号;适时督促开展整改销号问题“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闫俊,联系电话:0914-2318002)
(十)水源地保护管理站(限行站)
对二龙山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保护区内隔离网、地理界标、警示标志、视频监控、排污管网等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区入口交通限行站的管理(对非库区及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限行;对库区居民、走亲访友、公共管理服务等人员和车辆以及其他情况予以放行;对拒不配合、不听劝阻甚至妨碍限行站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保护区日常巡查、检查、执法、督查;监督、检查有关保护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与保护区所在镇(街道)、公安及二龙山水库管理处之间的沟通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东,联系电话:0914-2313395)
四、局属单位
(一)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管;负责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矿山开采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排污企业清洁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负责环境网格化监管、环境信访、森林防火和企业环境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及生态破坏与纠纷、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负责对12345便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上级交办和转办、网络舆情反映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进行办理和答复;负责智慧环保工程的实施和应用;受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委托,依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科、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工作。
负责人:辛建英,联系电话:0914-2321036
办公地址:商州区朝阳路东店子社区725号
联系电话:0914-2338114
(二)区环境监测站
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环境质量报告、公告;制定环境监测制度、计划和规范;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水、气、噪声、土壤、辐射等环境质量监测、预测预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实施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与评价、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环境保障和水源地监测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环境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做好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监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市环境监测站工作。
负责人:谢高计,联系电话:0914-2395022
办公地址:商州区朝阳路东店子社区725号
联系电话:0914-2319648





单位概况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11号